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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舉辦員工旅遊應如何列報費用及員工所得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各國簡化入關程序,許多國人都想趁連續假日飛向海外衝一波,這也造成熱門 時段的海外機票價格一直無法有感下降。而事業主們也觀察到了員工很想出國的心情,紛紛打算舉辦員 工旅遊來犒賞員工。新觀念商務中心提醒各事業主,舉辦員工旅遊有數點應注意之稅法上規定如下: 一、營利事業如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依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其舉辦員工旅遊的支出,應先 由職工福利金項下支應,職工福利金不足支應或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而確實由營利事業負擔者 可列報其他費用。 二、如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則該筆旅遊支出應先以職工福利項目列帳,超過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 則第 81 條規定限度部分,再以其他費用列報。 另外,公司舉辦之員工旅遊活動,如為全體員工均可參加,公司所支付的費用,不論是否已依法成立職 工福利委員會,均免視為員工的所得。但如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旅遊,則屬對員工的補助 已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應認列為各該員工之其他所得;至於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或未成立 職工福利委員會者,則公司應併計為各該員工之薪資所得。